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个体工商户经营所得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如何操作,看这里!


个体工商户经营所得

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

操作指引



为贯彻落实党中央、国务院决策部署,支持个体工商户发展,财政部和税务总局近日发布《财政部 税务总局关于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》(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6号),将个体工商户减半征税的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延期到2024年12月31日。


政策规定

对个体工商户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,在现行优惠政策基础上,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。


税收优惠政策的适用范围

个体工商户不区分征收方式,均可享受减半政策。


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流程

个体工商户在预缴和汇算清缴个人所得税时均可享受减半政策,享受政策时无需进行备案,通过填写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和减免税事项报告表相关栏次,即可享受。


具体操作步骤如下

01、登录自然人电子税务局(扣缴端),进入【经营所得】模块,点击左侧【预缴纳税申报】。


02、在【预缴纳税申报】界面,系统自动带出已做人员信息采集且报送成功的投资人信息。点击【公共信息】后方的“修改”按钮,进行利润信息填写。


03、打开【利润信息】界面,填写收入总额等信息后点击【确定】。

温馨提示:请您据实填写“成本费用”“弥补以前年度亏损”数据哦~


04、返回【预缴纳税申报】界面,点击投资人【姓名】。


05、打开【预缴申报编辑界面】,第8行次“投资者减除费用”系统自动进行填报。向下滑动滑块,点击23行次“减免税额(附报《个人所得税减免税事项报告表》)”后方的按钮。


温馨提示:若在工资薪金申报中已扣除基本减除费用5000元/月,经营所得不可重复扣除哦~


06、在减免扣除明细表当中,选择减免事项“个体工商户减半征收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”,选择减免性质“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》(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6号)”,自动带出减免税额,确认无误后继续点击【确定】。


07、返回【预缴申报编辑界面】后,核对数据无误后点击【确定】。


08、返回【预缴纳税申报】界面后,查看减免税额、应补/退税额等数据无误后,即可点击【提交申报】。






来源:国家税务总局日照市税务局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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